在臨床一線,部分已經在港澳上市、內地臨床急需的藥械,正通過“港澳藥械通”政策引入廣州。3月30日,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印發《廣州市衛生健康委推進“港澳藥械通”政策深入實施十條措施》,從區域協同、研發應用到支付保障等方面作出安排,為創新藥械惠及更多患者提供保障。

3月30日,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印發《廣州市衛生健康委推進“港澳藥械通”政策深入實施十條措施》。
從內容看,這十條措施并非僅聚焦藥械引進,而是圍繞三個核心方向展開:一是強化穗港澳協同,二是推動藥械研發與臨床應用銜接,三是完善全流程管理與支付保障。
其中,一個較為明顯的變化是,措施重點從藥械引進,延伸到協作機制、臨床應用和服務保障全鏈條。例如,廣州提出構建常態化穗港澳三地協作機制,依托行業協會、重點醫療機構等,加強政策銜接、業務聯動和標準銜接。同時,通過宣傳培訓、展會推介等方式,提升政策知曉度和對接效率。
在應用環節,廣州將圍繞真實世界研究、示范聯盟建設、藥械遴選機制、院內常態化應用銜接等方面發力,推動臨床需求、研究轉化和應用推廣更好銜接。
其中,廣州提出探索建立“港澳藥械通”上市藥械與創新藥械院內常態化應用銜接機制,推動相關藥械由特定使用向常規應用平穩過渡。
另外,政策還將目光延伸至支付保障與激勵保障。通過探索將進口港澳藥械納入城市定制型商業醫保,疊加多層次支付機制,以及完善院內激勵與資源配置,試圖緩解創新藥械“能用但用不起”的問題。

《廣州市衛生健康委推進“港澳藥械通”政策深入實施十條措施》具體內容。圖源: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官網
(記者 厲思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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