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下稱《促進條例》)正式發布!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新聞發布會。張冠軍 攝
這是關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第一部立法,是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下稱《總體方案》)的重大舉措,是合作區開發建設進程中又一件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大事,影響深遠、意義重大。
一
琴澳一衣帶水、山水相連,是粵澳合作前沿中的前沿、尖兵中的尖兵。
建設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對于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為澳門長遠發展注入重要動力、推動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具有重要意義。

橫琴金融島。關銘榮 攝
從2009年黨中央、國務院決定開發橫琴,到202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總體方案》,橫琴的每一步發展,都離不開中央的頂層設計和政策支持,離不開各方的共同努力。
這些年,特別是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管理機構揭牌一年多來,粵澳合作開發橫琴按下快進鍵,橫琴迎來華麗蝶變——
基礎設施日益完善,通關環境更加暢順便利,稅負環境趨同于澳門,多元產業加速集聚,宜居宜業“15分鐘生活圈”雛形初顯。
二
合作區建設開局良好、起勢不凡。
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橫琴的管理模式、政策環境、發展目標都發生了重大變化,現有的制度規則難以完全滿足未來的發展需要。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關銘榮 攝
所以,亟須在堅持“一國兩制”不變、行政區劃不變、司法體制不變的前提下,因應橫琴發展條件、目標要求變化,建立與支持合作區大膽試、大膽闖、自主改相適應的法治保障體系。
《總體方案》也明確提出強化法治保障,“研究制定合作區條例,為合作區長遠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制定出臺《促進條例》既有政策依據,也有現實需要;既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戰略部署要求的具體行動,也是破解合作區開發建設難題的務實之舉。
三
概言之,《促進條例》有三個特征:
一是堅持目標導向,準確把握黨中央戰略意圖,聚焦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主題主線和琴澳一體化的體制機制,著力推動澳人澳資澳企在合作區加快集聚發展,凸顯合作區服務澳門的特色。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合作區運行中遇到的突出問題,重點明確合作區管理執行機構的法律地位和職權,理順與廣東省、珠海市有關單位之間的權責關系,優化澳資企業在合作區發展的營商環境,完善澳門居民在合作區就業生活的制度保障等。
三是立足廣東省事權,落實《總體方案》“合作區上升為省管理”以及“加大賦權力度”的要求,按照“能放盡放、應放盡放”的原則,建立放權賦能長效機制,最大限度賦予合作區更大的改革發展自主權。
四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

橫琴金融島。關銘榮 攝
《促進條例》對合作區治理體制、規劃建設與管理、促進產業發展、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推動琴澳一體化發展和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了八章66條規定,有助于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立長遠的重要作用,推進合作區在法治軌道上行穩致遠。
琴澳和鳴,初心如磐。
抓住用好《促進條例》帶來的新機遇,高標準、高質量推進合作區建設,打造具有中國特色、彰顯“一國兩制”優勢的區域開發示范必然可成!

文 :丁建庭
海報:劉子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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