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桃av噜噜一区二区三区_久久精品99国产精品日本_av鲁丝一区鲁丝二区鲁丝三区_久久久精品中文字幕麻豆发布

您現在的位置: 資訊 > 專題專欄 > 專題 > 大灣區兩業融合 > 各地政策

江門市科學技術局 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江門市科技企業“邑科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2025年03月21日 來源:江門市科學技術局

[ ]

(政策解讀)《江門市科技企業“邑科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

(圖文解讀)《江門市科技企業“邑科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

(媒體解讀)授信最高1000萬!江門推出“邑科貸”助科技企業融資

(音頻解讀)《江門市科技企業“邑科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

江科〔2025〕43號    JMBG2025009

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制定了《江門市科技企業“邑科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反映。

江門市科學技術局

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

  (聯系人:方君寧;聯系電話:0750-8228265)

  附件

江門市科技企業“邑科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化科技金融結合,更好地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通過對銀行機構開展科技企業信貸的風險進行有限補償方式,鼓勵銀行機構加大對我市科技企業的信貸支持,緩解科技企業融資難問題,根據《國務院關于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國發〔2023〕15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24〕2號)、《江門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推動高質量發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江府〔2019〕24號)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科技企業‘邑科貸’風險補償資金”(以下簡稱風險補償資金),是指由省市財政資金組成,專門用于按本辦法向我市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提供貸款后產生本金損失的合作銀行給予一定補償的專項資金。風險補償資金池包括科技信貸風險準備金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主管部門為江門市科學技術局(以下簡稱市科技局)和江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市場監管局)。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的受托管理機構是指受主管部門委托并承擔風險補償資金池日常管理職責的機構。主管部門采取公開遴選方式確定受托機構。

  第五條本辦法所稱的合作銀行,是指自愿遵守本辦法有關規定,且經主管部門向社會公開征集、擇優選定的銀行,最少不低于6家,最多不高于8家。

  第六條本辦法所稱的“邑科貸”貸款項目(以下簡稱貸款),是指僅限于以信用方式、或僅有知識產權、股權、應收賬款等質押方式、或無其他實物抵質押情況下由保險公司、擔保公司等第三方保證或銀行認可的其他免抵押擔保方式辦理的貸款業務。

  第二章  管理職責與分工

  第七條主管部門的職責如下:

  (一)負責風險補償資金池合作銀行的征集和確定,根據工作成效對合作銀行進行動態調整;

  (二)負責風險補償資金池受托管理機構的遴選工作;

  (三)負責組織簽訂與合作銀行、受托管理機構的多方合作協議;

  (四)組織審定各合作銀行申請的不良貸款項目風險補償;

  (五)負責風險補償資金池監督管理工作,包括對受托管理機構以及合作銀行的監督管理,并負責做好邑科貸資金績效管理工作;

  (六)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八條受托管理機構的職責如下:

  (一)協助主管部門開展合作銀行遴選、制度建設等工作;

  (二)按照主管部門委托與合作銀行等簽訂協議,審核“邑科貸”風險補償資金申請,對合作銀行開展的“邑科貸”風險補償工作進行監測和評價;

  (三)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九條合作銀行的職責如下:

  (一)提出合作申請并簽訂合作協議,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簡化科技貸款項目的審批流程,細化落實各級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對科技信貸盡職免責的政策要求;

  (二)履行科技信貸項目盡職調查職責,負責對貸款資金用途進行監管并對資金風險實時監控,及時做好數據統計與報送等工作;

  (三)按規定申請風險補償資金,積極、盡責對不良貸款項目進行追償工作;

  (四)配合主管部門開展審計、管理、監督、績效評價等工作;

  (五)職責范圍內的其他工作事項。

  第三章  支持對象

  第十條風險補償對象為發生貸款的合作銀行。合作銀行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市從事經營活動或設有分支機構,設立時間不少于2年;

  (二)依法合規經營,具有科技信貸產品和服務;

  (三)具有規范的信貸審批和不良貸款追索流程,具有較強的風險防控能力;

  (四)已建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包括已成立科技支行或已成立經省級分行批準的科技金融專營部門。

  第十一條符合以下條件且非上市的企業可申請“邑科貸”:

  (一)在本市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高新技術企業。

  2.由市級(含)以上工信部門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

  3.當年或上年獲得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系統入庫編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4.市級(含)以上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載體入駐企業。

  5.參加地市或以上級別科技創新創業大賽的獲獎企業。

  6.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主要指擁有發明專利權)的企業。

  7.院士專家團隊、入選省級以上(含)人才計劃的高層次人才、江門市二級(含)以上高層次人才注冊的企業。

  (二)最新的年度營業收入在人民幣5億元以下。

  (三)守法經營、誠實守信、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記錄、無嚴重失信行為。

  第十二條本辦法適用于2023年8月15日以來,經合作銀行審批通過,且在受托管理機構備案的貸款業務。

  第四章  運作程序

  第十三條符合“邑科貸”申請條件的企業可向合作銀行各營業網點或受托管理機構提交《江門市“邑科貸”貸款申請表》(見附件)即可完成申請。

  第十四條合作銀行依據有關信貸業務的要求,獨立開展貸前調查及審查審批工作,并向受托管理機構出具經合作銀行審批通過的《江門市“邑科貸”貸款申請表》。合作銀行可以批量方式把通過信貸審批流程的企業名單報送至受托管理機構進行備案。對于已向科技部門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門申請補償政策的貸款,受托管理機構將不受理其貸款備案。

  第十五條受托管理機構從收到合作銀行項目審批通過結果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對貸款企業申報條件進行核實并向合作銀行作出備案結果回復。

  第十六條合作銀行在落實了各項貸款擔保措施及要求后,為企業辦理貸款發放手續。

  第五章  風險控制及補償

  第十七條貸款資金可用于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原有“邑科貸”續貸等用途,不得用于股市和證券投資以及其他權益性投資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投資行為(如高利貸、非法集資等),不得用于房地產開發、轉借他人等。

  第十八條在同一年度內,同一企業只能向1家合作銀行申請“邑科貸”,授信總額合計不得超過1000萬元,單筆“邑科貸”貸款額度不得超過500萬元。

  第十九條企業單戶授信額度有效期最長1年,單筆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企業可采用到期一次性還款或分期還款方式,在授信有效期內可根據實際情況隨借隨還、循環使用,到期企業如需續貸,需按程序重新申請。鼓勵合作銀行開展“無還本續貸”。

  第二十條如發生貸款本金或利息逾期之日起滿60日(自然日),借款人仍無法償還貸款本息,且合作銀行對該筆不良貸款依法采取訴訟、仲裁等措施進行了追收,通過盡責追收無法收回本金的,合作銀行可申請啟動補償程序,根據風險分擔比例,向受托管理機構提出科技信貸風險補償資金補償申請,補償范圍只對本管理辦法有效期內及有效期滿后一年內提出補償申請的貸款有效。

  第二十一條“邑科貸”合作總量依據實際到位的風險補償資金進行核定,合作銀行的業務量與風險補償資金的比例以合作協議另行約定。

  第二十二條“邑科貸”實行風險共擔機制,合作銀行可按市場化方式自主選擇“貸款+財政風險補償”、“貸款+保險+財政風險補償”和“貸款+擔保+財政風險補償”的融資模式。

  第二十三條對合作銀行選擇“貸款+財政風險補償”模式,風險補償資金實施梯次比例補償:

  (一)科技企業在我市銀行機構發生的首次貸款(即首貸戶,不含貼現)的風險補償比例為該筆不良貸款本金余額的40%;

  (二)由市級(含)以上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載體入駐企業的風險補償比例為該筆不良貸款本金余額的40%;

  (三)對于提供知識產權質押擔保的科技企業的風險補償比例為該筆不良貸款本金余額的40%;

  (四)經省、市科技主管部門認定專業鎮轄區內科技企業發生的貸款的風險補償比例為該筆不良貸款本金余額的40%;

  (五)由市級(含)以上工信部門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發生的貸款的風險補償比例為該筆不良貸款本金余額的40%;

  (六)農業類科技企業發生的貸款的風險補償比例為該筆不良貸款本金余額的40%;

  (七)其他科技企業貸款的風險補償比例為該筆不良貸款本金余額的30%。

  第二十四條對合作銀行選擇“貸款+保險+財政風險補償”或“貸款+擔保+財政風險補償”融資模式的,貸款損失的本金補償由銀行、保險公司或擔保公司、風險補償資金按比例分擔,其中風險補償資金的分攤比例為該筆不良貸款本金余額的20%。保險公司或擔保公司的職責和分險比例等由合作銀行與保險公司或擔保公司在各方簽署的合作協議中另行約定。

  第二十五條“邑科貸”風險補償資金池年度累計最高賠付限額以風險補償資金余額為上限。同一企業法人申請的“邑科貸”貸款發生壞賬損失時,只能享受一次“邑科貸”風險補償資金池補償。

  第二十六條當合作銀行申請的“邑科貸”貸款風險補償資金額度大于或等于500萬元時,合作銀行應及時向受托管理機構及主管部門報告,主管部門根據合作協議規定暫停受理該合作銀行后續“邑科貸”業務申請;當該合作銀行風險管控得到改善且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可恢復受理其“邑科貸”貸款業務申請。

  第二十七條當“邑科貸”風險補償資金池接受申請補償金額達到風險補償資金總規模的50%以上(含50%),受托管理機構需及時報告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根據合作協議規定暫停合作銀行貸款業務,3個月后主管部門根據“邑科貸”風險補償資金池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恢復“邑科貸”貸款業務。

  第二十八條受托管理機構從收到合作銀行提交的風險補償書面資料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對合作銀行提交材料完成調查核實并報主管部門審核,審核通過后按財政規定的有關手續辦理資金劃撥。

  第二十九條受托管理機構支付的“邑科貸”風險補償資金是對合作銀行的風險補償,不能視為代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不影響合作銀行與企業之間的債權債務金額及擔保物權金額。不良貸款獲風險補償后,銀行有責任按法定程序繼續做好追償工作。

  合作銀行對于經追償后收回對應的資金,扣除相關追索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資產評估費、律師費等)后,應按先還本后還息的原則根據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的風險分擔比例將在每階段追償所得資金按相應比例退回風險補償資金專戶。通過債權轉讓獲得的款項,視作收回的資金,應按前述原則將追償所得資金按相應比例退回風險補償資金專戶。

  第六章  管理和監督

  第三十條風險補償資金專戶由市科技局在合作銀行開設,該賬戶為保證金專戶,專戶資金滾存累積使用,專戶資金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每半年定期繳入國庫。

  第三十一條 受托管理機構根據合作協議規定每月向主管部門報告科技信貸項目開展情況,根據壞賬發生實際情況每季度向主管部門報送風險補償金實施情況報告,合作銀行應積極配合數據報送工作。               

  第三十二條受托管理機構在主管部門指導下對合作銀行科技信貸產品創新、貸款授信額度、獲貸企業數量及類型、貸款效率、知識產權貸款方式占比、工作成效等進行績效評價和考核。

  第三十三條對騙取、挪用、套用“邑科貸”資金的,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2004〕427號)等規定對相關單位和人員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主管部門、受托管理機構和合作銀行應簽訂“邑科貸”合作的四方協議,進一步明晰責任和義務,本辦法未明確的事項可在項目協議中約定。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2025年4月30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30年4月29日。

  附件:江門市“邑科貸”貸款申請表

掃一掃,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