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下稱“河套合作區”)位于深圳市福田區南部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接壤處,面積3.89平方公里。其中深圳河南側的香港園區面積約0.87平方公里;深圳河北側的深圳園區(包括皇崗口岸片區和福田保稅區)面積3.02平方公里。
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是粵港澳大灣區重大戰略平臺,其深圳園區是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重大平臺。2023年8月,國務院印發《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發展規劃》,明確將河套合作區打造成深港科技創新開放合作先導區、國際先進科技創新規則試驗區、粵港澳大灣區中試轉化集聚區。
當前,深圳園區高端科創資源已形成從“零的突破”到“集聚發展”的良好局面,與香港園區共同聚焦人工智能(具身智能機器人)、先進生物醫藥、前沿信息與能源材料等重點產業發展,已集聚了200余個科研項目、447家科技企業、1.5萬余名科研人才,匯聚全國僅有、自主發起的6家國際性產業與標準組織。
一是集聚世界500強企業研發中心。集聚了西門子能源創新中心、華為數字能源研發中心、意法半導體先進封測創新中心、西部數據先進存儲研發中心等國際頂尖企業研發中心等世界500強企業研發中心。
二是集聚國家重大科研平臺。集聚了河套數學與交叉學科研究院、粵港澳大灣區數字經濟研究院以及國家藥監局藥械審評兩個分中心,以及金磚國家未來網絡研究院、大灣區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際總部等。
三是集聚香港高校科研項目。集聚了香港科技大學深港協同創新研究院、香港中文大學深港創新研究院、香港城市大學物質科學研究院(福田)、香港大學生命科學與能源材料創新研究院等香港5所世界百強高校10個項目,產出我國首臺自有知識產權的高時空分辨率電子顯微鏡等重大科研成果。
四是引入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聚焦高端芯片、EDA、醫療設備等領域,產出玻色編碼糾錯延長量子比特壽命、第三類常壓下突破麥克米蘭極限的高溫超導材料體系、全球首款數據流AI芯片、發射電子束光刻機國內首臺樣機、國內唯一自主研發7T核磁共振成像系統等一批重大科研成果。
五是中試轉化培育新質生產力取得重大突破。集聚了港交所“18C第一股”晶泰科技、未來醫療100強企業君圣泰醫藥等上市公司,L4級智駕系統研發企業元戎啟行等3家獨角獸企業,獲2024年“中國芯”重大創新突破產品獎的鯤云科技等101家專精特新企業。
六是建設港澳青年創業平臺。建設粵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工場、河套香港青年創新創業谷等2萬平方米的孵化空間,吸引創新創業青年近千名,支持港澳青年圓夢灣區。
七是建設國際性產業與標準組織聚集區,掛牌國際性科技組織。落地世界無線局域網應用發展聯盟(WAA)等6家我國自主發起的國際性產業與標準組織及專業服務機構深圳市共熵產業與標準創新服務中心,形成“1+6”國際產業與標準生態圈,累計產出標準246項(含國際標準20項);支持《創新·能源》等2個國際期刊、中國企業家俱樂部等國際組織落戶。
2024年6月7日,省政府同意將省公安廳行使的一號通道車輛管理省級審批權下放至深圳,該通道已實現超1500名科研人員及30臺車輛備案便利跨境通行,香港科學園至河套深圳園區通行時長由50分鐘縮短至30分鐘,通勤效率提升40%。
2024年9月30日,海關總署出臺《海關支持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若干措施》,提出10項具體措施,為園區符合條件的科研貨物提供集中申報服務,簡化衛生檢疫審批流程,支持科研機構與企業的儀器、設備、器具、試劑、耗材、樣品等科研貨物及其研發產品(保稅貨物除外),以專人攜帶方式經一號通道及行政通道進出區,進一步促進河套深圳園區科研貨物便捷跨境流動。
2025年4月18日,省政府印發《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委托深圳市實施一批與河套深圳園區相關的省級行政職權的決定》,將教學、科研用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制劑、標準品和對照品購用審批,藥品、醫療器械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出具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產品出口銷售證明,出具藥品出口銷售證明,專利代理師執業備案,專利代理機構分支機構備案,從事拍賣業務許可,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認定(僅限一級注冊建筑師的變更注冊、注銷注冊)8項省級行政職權調整由深圳市在河套深圳園區內實施,簡化業務辦理審批程序,縮短業務辦理時長,提升園區服務水平,進一步促進河套深圳園區生物醫藥產業發展與成果轉化,加速國際高端人才聚集。
2025年11月3日,國家移民管理局發布《關于實施支持擴大開放服務高質量發展10項創新舉措的公告》,提出:支持促進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生產要素高效跨境流動。自2025年11月5日起,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實施以下便利措施:對于在合作區科研院所、科技創新企業等機構工作的內地人才,經合作區深圳園區管理部門備案后,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可予簽發3年多次有效往來香港、澳門人才簽注,申請時免予提交人才證明。允許新興、初創企業首年度免納稅額辦理往來港澳商務備案,對高新技術、高端制造等重點企業機構往來港澳備案人數名額予以傾斜。在皇崗、福田口岸設置合作區專用通道,允許深圳園區內企業機構工作人員經福田保稅區一號通道入出境,為經常進出合作區的企業機構工作人員提供邊檢快捷通關便利,為因重大項目、重要活動等需緊急進出合作區人員提供預約通關服務。為運輸科研物資進出合作區車輛開設綠色通道,優化通關查驗方式,提升科研物資通關效率。
2025年12月26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深圳經濟特區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條例》,自2026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為河套合作區探索人員、貨物、資金、數據跨境監管等方面的制度創新,構建與國際規則相銜接的科技創新規則體系提供法治保障。
2026年1月14日,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于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貨物進出口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2月10日起實施。政策明確,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實施特定封閉管理的海關監管區域(以下稱海關監管區域)與香港之間為“一線”,海關監管區域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的其他地區之間為“二線”。一是登記注冊在海關監管區域內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海關監管區域內從事科研工作的事業單位、登記在海關監管區域內的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稱享惠主體)經“一線”進口自用的科研貨物,免征進口稅收(包括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二是免稅科研貨物及其研發成品在海關監管區域內流通時補繳進口稅收,因企業依法破產,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注銷等原因,轉讓給享惠主體的,允許免于補繳進口稅收。三是免稅科研貨物及其研發成品經“二線”進入內地時,補繳進口稅收。
2026年2月9日,海關總署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進口貨物免稅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監管辦法》,進一步落實《關于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貨物進出口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要求,對河套深圳園區貨物進出口有關稅收政策落地開展規范管理,助力降低深港兩地科研貨物跨境流動成本,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
河套合作區已成為深港科技合作緊密度最高、協同最強的區域之一。香港政、產、學、研各界對河套深港合作,打造國際科創中心逐漸形成共識。深港兩地就協同建設河套合作區成立了聯合專責小組,負責兩地在合作區建設上的協調溝通。
政務服務方面,打造“e站通”綜合服務中心。該中心是深圳首個信用審批大廳、關地一體政務大廳,率先實現深港跨境“一件事一次辦”,提供政務服務2175項、香港政商服務792項;掛牌市首個移民事務服務站,打造“邊檢+出入境”聯合服務模式。
優化法治環境方面,設立“深圳市涉外涉港澳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紛中心”、“深圳市福田區河套國際商事調解中心”及“深圳市福田區矛盾糾紛調解分撥中心”。此外,首批8個港澳知名仲裁機構已入駐位于深圳園區的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臺,河套國際商事調解中心現有在冊調解員297名,港澳及國際調解員為108名,占比36%,大部分獲粵港澳大灣區執業律師資格,為大灣區內地九市涉外涉港澳商事案件提供高質量的調解服務。
園區配套設施方面,深圳市科技圖書館(福田區分館),擁有科學引文索引擴展、科學指引、斯普斯林、自然、威利在線圖書館、科技創六大國際數據庫資源,提供多元、開放、便捷科技信息共享服務;啟動國際人才社區建設,建設多元優質的國際化高品質生活配套設施;科學家共享空間“黃大年茶思屋”提供開放包容的科學交流研討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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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公眾號:河套深圳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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