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廣州南沙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2〕29號)規定,對在廣州南沙工作的香港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香港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征;對在廣州南沙工作的澳門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澳門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征。納稅人在廣州南沙辦理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期為3月1日至6月30日,為方便您享受上述優惠政策,我們制作了綜合所得篇辦稅指引,下面就和小編一起體驗港澳居民個稅綜合所得享受南沙個稅優惠的辦理過程吧!
辦理途徑
需要進行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港澳居民,可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在廣州南沙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時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無需進行匯算清繳的港澳居民可參考下列步驟測算減免稅額后,聯系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南沙區稅務局辦理享受上述優惠。
取得經地方政府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的港澳居民,可直接聯系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南沙區稅務局辦理享受上述優惠。
操作指引(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頁端為例)
(一) 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預申報并查看相關信息
步驟一:登錄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完成注冊和實名認證后,可通過密碼登錄或個人所得稅APP掃碼登錄。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網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

步驟二:登錄系統后,點擊【我要辦稅】,選擇【年度匯算(僅取得境內綜合所得適用)】或者【年度匯算(取得境外所得適用)】。

步驟:三選擇申報年度為【2024】,并點擊右下方的【確定】繼續選擇申報方式,建議選擇【我需要申報表預填服務】。點擊【確定】進入報表(以申報表預填為例)。

步驟四:確認任職受雇單位及主管稅務機關。選擇廣州南沙(對應主管稅務機關為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南沙區稅務局)作為匯算地,才能享受廣州南沙個人所得稅優惠。然后進入下一步。

步驟五:系統將為您預填2024年度綜合所得收入、扣除等數據,請您按要求填報或確認收入、費用、免稅收入和稅前扣除等信息。
如需查看是否為來源于廣州南沙的收入,請點擊“詳情”查看收入明細數據,如數據有誤可進行修改。

步驟六:記錄下系統帶出的綜合所得收入(包括境內綜合所得總收入、南沙綜合所得各項所得收入)、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綜合所得已繳稅額(包括境內已繳稅額、南沙已繳稅額)。

(二) 進入全國統一規范電子稅務局測算可減免稅額
為方便您測算超過香港(澳門)稅負部分的減免稅額,您可以使用稅務機關提供的測算工具,測算結果僅供參考。
步驟一:進入全國統一規范電子稅務局登錄界面,選擇自然人業務,輸入賬號密碼登陸。
全國統一規范電子稅務局網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步驟二:選擇菜單路徑【地方特色-涉稅費業務-港澳居民優惠減免測算】,即可進入“港澳居民優惠減免測算”工具。


步驟三:根據您“香港居民”或“澳門居民”身份選擇測算的減免類型。

步驟四:根據字段設置及其提示語,錄入從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記錄的各項收入和納稅信息。

步驟五(香港居民):當點擊“減免稅額測算”按鈕時,若您填寫的“南沙工資薪金收入(不含單獨計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或非居民數月獎金)收入”、“其中董事費收入”三項中其中一項的錄入金額大于0且未錄入薪俸稅信息,頁面將展示“計算薪俸稅”的界面,需錄入計算薪俸稅的相關扣除項目和免稅項目信息。

步驟五(澳門居民):若澳門居民有對應澳門職業稅的內地所得,即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符合自由及專門職業表的經營所得,系統提供錄入澳門職業稅的相關不課稅收益,請您據實選擇并錄入對應金額。

步驟六:完成數據錄入后,點擊“減免稅額測算”按鈕進行測算,系統將展示“港澳居民綜合所得減免稅額”、“港澳居民經營所得減免稅額”,測算結果僅供參考。

步驟七:完成測算后,點擊“下一步”進入到上傳附報資料界面,請您上傳相關附件后(如身份證明、工作材料等),點擊【提交】并【確定】。

溫馨提示:若您因實名認證等原因無法登陸全國統一規范電子稅務局,也可通過以下路徑測算減免稅額:http://14.23.171.91:28080/pitpas/
(三) 進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填寫減免稅額,并提交申報
步驟一:進入自然人電子稅務局進行匯算清繳正式申報,在【稅款計算】界面下找到【減免稅額】欄次,點擊右側的【修改】進入減免稅額填寫界面。


步驟二:點擊【新增減免稅額扣除】,選擇收入類型為【工資薪金所得/正常工資薪金】,根據你的實際情況選擇減免性質為【廣州南沙香港/澳門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并填寫全國統一規范電子稅務局港澳居民優惠減免測算工具計算出的減免稅額(僅供參考,允許修改)。


步驟三:此時申報表已填寫完成,確認無誤后點擊右下角【提交】按鈕,完成申報。并根據頁面提示進行【申請退稅】或【立即繳款】。


溫馨提示
若您在內地未使用港澳居民身份證件申報個稅,年度匯算申報時減免事項可能無法選擇【廣州南沙香港/澳門居民個人所得稅優惠】,您可攜帶有效的港澳居民身份證件聯系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南沙區稅務局進行處理。
咨詢渠道:
1.征納互動:廣東省電子稅務局-懸浮窗“征納互動”
2.咨詢電話:(020)12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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